您好,欢迎来到瑞福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来源:瑞福养生网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财产保全责任险,是财产保全申请人作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权利义务。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财产保全责任险约定,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费率怎么计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1、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2、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但是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时,一般会收费在0.2100左右。三、不能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情形在发现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时,有权拒绝其提供责任保险担保:(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承担保险责任能力的情形;(二)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三)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四)有拒不承担责任保险担保责任的行为,且不能证明其合法性;(五)在保险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六)保险人不按照要求出具担保书(函)及相关材料证明的;(七)有其他经认定足以影响承担保险责任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各自的责任是:1、保险人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其向出具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是“担保”,提供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则存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3种观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1、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2、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但是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时,一般会收费在0.2/100左右。一、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对象(一)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1、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2、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3、投保条件相对宽松。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4、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3、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4、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二、汽车保险计算公式有哪些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Copyright © 2019- rft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