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不用选择,这个对应开,直接有税率1% ,3% ,没有返回 选择简易计税,再去开时候选择税率1% 原则是不需要选择。【法律依据】:《关于税收等优惠相关事项的通知》 四、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除法律、行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优惠可以勾选,含不含税取决于客户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不用选择,这个对应开,直接有税率1% ,3% ,没有返回 选择简易计税,再去开时候选择税率1% 原则是不需要选择。法律依据:《关于税收等优惠相关事项的通知》 四、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除法律、行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第3种观点: 独生子女优惠规定如下:第四十一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由所在单位和乡镇或者事处审核,报市、县(区)、XX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发证之日起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第四十二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发放:(一)夫妻双方均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二)夫妻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另一方无从业单位的,由有从业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三)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其奖励费列入市、县(区)、自治县预算,由市、县(区)、XX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外省流动人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二)各级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第四十四条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在分配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和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给予独生子女减免杂费;(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四)对报考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包括重点高中)的独生子女,给予加分照顾;(五)各级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主要有三免三减半、技术转让所得的费用、加计扣除和研究开发的费用、安置残疾员工所支付的工资。其中三免三减半的主要是指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方面的项目或者是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可以获得优惠。而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主要是,如果是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的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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