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
根据中国于20xx年3月07日《关于开展第二次保险机构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xx]233号)下发后,我总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和讨论了通知的内容和要求,认识到通知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防范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合规经营管理的水平,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我分公司在总部财务部及内审、合规部门的指导下,于20xx年3月14日成立了自查工作小组,全面、深入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和已了解的重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公司自查工作部署情况
我分公司高度重视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公司总经理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组员为保险营销员渠道、银行保险渠道、运营服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小组,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任组长,组员、。
分公司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采取多种措施布置开展自查工作,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加强自查工作宣传培训工作,明确各相关工作的负责人,认真宣导监管要求和和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1、自查工作的部署根据我公司制定的统一行事历进行,3-5月为自查阶段,6月确定为我公司自查整改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3月学习文件,提出问题
4月17日前组织自查培训,统一自查的方案与方法4/18-4/27各部门自查
4/27-5/30专项检查小组核对分公司的资料
6/1-6/10完成09年真实性检查后续整改的自查6/10-6/20更新及完成自查报告
6/21-7/20自查整改
我分公司按部署严格进行了执行,按照规定的时间,逐步逐项完成各项自查工作。
2、根据我公司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自查工作主要集中在总公司、省级分公司。主要原因是我公司在各地市设立的机构均为营销服务部,所有涉及财务、核保、保全等操作均在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内完成。地市级分支机构的检查重点在于收付费相关环节管理、与营销员和中介机构往来资金的管理。
3、自查时间区间为20xx年全年的财务业务数据,涉及到重大问题可上溯或下延。
4、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主要采用全面检查的方式;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业务和环节,采用重点核查方式。
二、自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总分公司自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分公司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序安排,分公司在4月中旬完成了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的文件学习、参加了总部组织的自查方式方法以及工作节奏的培训,同时明确了总分公司在自查工作中的分工和各自自查的范围。
目前分公司各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分公司的自查工作处于专项检查小组对各部门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阶段。由于现阶段专项检查小组对分公司资料及数据核查尚未结束,暂未发现突出的问题。
为杜绝在自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总公司对分公司会进行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预计在6月结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因为本次数据自查工作涉及20xx年度相关的凭证、帐目、业务及财务档案,同时涉及大量财务、业务系统数据,所以整体自查工作量较大。
在自查工作存在的困难主要是: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检查组的同事每天工作的时间较长。为确保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地完成整体自查工作,公司各部门、各渠道通力配合协作,预计分公司整体自查工作将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四、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暂无。
通过本次自查,我分公司深刻认识到自查工作的重要性:自查工作有益于及时整改分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规范经营,以及保障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及良性循环。我司注重防微杜渐,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切实提高企业自我约束能力,自觉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行为,促进分公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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